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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清单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2-05-11
  老年人以下情形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一、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等疾病,病情稳定期,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心脏装有支架、搭桥、起搏器,病情稳定期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四、脑卒中,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五、高尿酸,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六、腰椎间盘突出、髋关节置换术、骨折等术后恢复期,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七、胃溃疡、肝硬化,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八、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糖化血红蛋白在7mmol/L以下可以接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九、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可以接种。
  十、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哮喘,可以接种。
  十一、其它特殊疾病应在接种前咨询经治医生,根据病情的状态和临床医生的建议再予接种。
  老年人以下情形暂缓或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建议接种。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建议接种。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建议接种。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及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如常年吃药的慢阻肺患者)不建议接种。
  五、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六、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