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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需注意
来源:河南发布 | 时间:2021-08-22
  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平台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网络订餐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网审查和入网商户管理,落实配送卫生管理要求。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检查;加强配送点和送餐骑手的管理和抽查,发现不合规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停止送餐骑手接单、配送点运营。
  严格商户管理。严禁未取得有效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严格骑手管理。每日对送餐骑手上岗配送前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严禁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等症状的骑手上岗;送餐骑手佩戴的口罩需按要求定期更换;送餐骑手定期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
  严格送餐管理。每天对配送箱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应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提倡实施“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可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居民小区、医院、高校等外卖需求量大的人员密集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位置,设置无接触取餐柜。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禁止超范围经营;禁止圈养、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和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和餐具应当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规范原料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每批次货证相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豫冷链”追溯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
  严格操作过程和消毒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每餐次要清洗消毒;定期对环境及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规范人员管理。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加强从业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采取防护措施,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就医。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并穿着工作服上岗。
  拓宽经营方式。结合自身实际,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商户可拓宽经营方式,推出适合外卖的搭配均衡、营养丰富的套餐、小份菜或团餐等,积极创造收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可联系配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为其供餐。
  广大消费者要选择优质商户。个人和家庭在订餐平台下单前,可先点开商户信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资质,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的供餐者订餐。单位订餐时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提前到现场考察,选择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加工制作和配送能力与用餐人数相匹配的商户。有条件的单位可选择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订餐。处于高风险地区或居家隔离的消费者,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隔离,尽量减少采买次数,提倡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线上商户购买食材,线下采用无接触取货的形式提货。
  注意收餐安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无接触取餐”,避免与配送人员面对面接触。如需接触,取餐时务必佩戴口罩。交接餐时,要保持一定距离,建议交接时戴一次性手套。收餐后立即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如有上述情况,建议留存证据、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商户和订餐平台投诉。单位订餐的应提前与商户或供餐单位沟通约定送餐时间和地点,收餐时现场查验菜品质量和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加强就餐管理。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确需存放的应放置冰箱内冷藏并尽快食用,再次食用前要充分加热。单位用餐的应采取错时用餐、分散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用餐。
  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凭证,一旦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