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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一批案件 服务一方发展——济源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侧记
来源:济源日报 | 时间:2020-10-29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邓燕疫情期间在法院门口开展调解工作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林慧慧数次深入大山调解办案

  济源市人民法院成功先予执行到位418头生猪

  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官胡向东在开庭审理案件

  济源市人民法院四法庭法官王素娟在庭后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济源市人民法院三法庭法官王苗苗下乡勘察案件现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济源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心系人民、胸怀正义的法官,在他们审理的一个个蕴含法律威严和法律温度的案件中,彰显了人人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者的时代风貌和执法追求。

  “温度”

  ——疫情无情人有情,法官调解暖人心

  旺铺出租、统一经营、多方得利,本是皆大欢喜,却被突如其来的疫情泼了一头冷水。

  2014年,受“五年回购,统一经营”广告吸引,郭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店铺买卖合同。今年,因疫情来袭,加之实际收益与心理预期收益的巨大落差,郭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一审驳回诉讼请求后郭某向济源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邓燕了解得知,郭某因借款购房面临还款压力,被告商铺又经营不善,各有所难。若简单化处理,矛盾无法彻底化解,办案效果将大打折扣。

  企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减少诉累。法官邓燕多途径与当事人耐心交流,使郭某意识到,如果一味要求企业回购或一次性退款,势必是雪上加霜、两败俱伤。

  经过数轮调解,双方关系逐渐回温,公司主动让步,同意以住宅楼置换商铺,郭某也主动撤回上诉和一审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公司法定代表人特地打电话表达感谢:“邓燕法官,我们愿意接受调解结果,因为你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一组组枯燥的数字背后,凝聚法官邓燕的汗水和操守:2020年1至8月份,民事调撤率46.2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34%,平均审理天数仅29.7天,各项核心指标均位居中院前列,2020年,她连续2次获得“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以优质审判质效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深度”

  ——司法不缺位,为企解纠纷

  某置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韩某2014年向张某借款400万元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同时约定以置业公司名下房屋作抵押。后因公司转让,未能按期向张某交房,钱房两空,张某起诉。

  “代物清偿”纠纷本无需司法介入,但正值疫情期间,企业遭困,官司就此惹上身。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既满足原告诉求,又体恤企业现实,考验着司法智慧。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林慧慧深知,“定纷止争”不容司法缺位。10余次交心共情、讲理讲法,换来双方协商同意分期分批履行债务,为企业复工复产留足喘息空间。

  2020年1至8月份,林慧慧再审审查率低至2.67%,民事调撤率43.4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2.41%,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100%,平均审理天数44.8天,各项核心指标均处于“优”区间。2020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连续3次获得济源中院“办案标兵”称号。法官林慧慧秉持和谐共赢理念,延伸司法职能,确保司法到位,将讲求司法艺术、审慎善意司法贯穿始终。

  “共赢”

  ——真心换得信任,胜败双方皆服

  济源市法院三法庭法官王苗苗综合运用实地调查、释法析理等方法,成功化解一桩企业与村民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某村委委托某实业公司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种植养殖及观光农业活动。因财务吃紧,承包方未按期给付承包费,村民不满,矛盾深积,最终闹到法庭。

  该批案涉及人数众多,必须慎重处理。因双方签订过数份合同,账目又几经转手,法官王苗苗就拉着双方坐下来对账目,一笔一笔进行核查,辅以耐心沟通,促进主动协商。最终,当法官判决确认双方合同继续履行,被告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求时,双方均表示满意,服判息诉。

  低至1.20%的发改率,被评为2020年7-8月“办案标兵”,是法官王苗苗高质量执法办案的生动写照。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上述案件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体现了公平公正,又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精审”

  ——多维度协调思路清,小成本换来大效果

  王素娟是济源市法院四法庭庭长。2020年1至8月份,个人调解率40.67%,发改率1.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70%,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100%,各项核心指标位居全院前列。2020年连续3次荣获“办案标兵”称号。在她心目中,保民生是民事裁判最大的追求,案结事了就是最大的保民生。

  近期,她接连受理了几十家村户起诉某面粉厂要求返还面粉款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原来,村民们多年在被告父亲经营的面粉兑换店存小麦,父亲去世后被告接管店面,因经济方面冲突,部分村民起诉要求被告给付面粉款。

  考虑到双方皆是邻村居民,日常关系融洽,调解基础充分,法官王素娟遂多次深入村户,坐在小板凳上跟当事人拉家常,缓和矛盾、消除戒备;选择当事人能接受的沟通方式,安抚情绪、获取信任;耐心倾听双方心声,因势利导、阐明利害;精准精确传达法律规定,不和稀泥、不掺虚话。以多维度调解充分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当天给付一半标的款,剩余款项分期给付。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部分未起诉的村民目睹了法官王素娟公平公正处理的全过程,纷纷主动表示同意这种调解方案,潜在的60余起纠纷隐患化为无形。

  “大局”

  ——快立快审快执,护企安企惠企

  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大局意识强不强、全局观念牢不牢,是衡量一个地方、一个区域营商环境好不好的重要标尺。依法审理涉企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资金和人才的“金字招牌”,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制胜法宝。济源两级法院刑事法官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坚决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营造法治文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某饮料公司为促进产品销售,推出微信扫码中红包、得能量积分兑换奖励活动。被告人朱某非法入侵公司后台服务器,修改数据、多次套取奖金,又将犯罪方法传授给被告人黄某某。二人前后非法刷奖近90万元,并已提现20余万元,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济源市法院刑事法官胡向东始终秉持保护企业利益、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理念,立案后及时开庭审理,判决后督促被告人退赃退赔,第一时间帮企业追回了20万元,真正做到以优质司法服务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重拾信心,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提速·增效”

  ——优化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措施

  “感谢济源法院!如果不是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千里奔波办这案子,我们公司很难走出困境得到新生。”济源某农牧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原来,该农牧公司曾与山西夏县一养殖户任某签约,约定该公司将500头猪苗交付任某代养,但在商品猪达到出栏标准后,任某以农牧公司未补偿猪舍修缮费等原因拒绝交付。农牧公司向济源市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该案不仅涉及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权益维护等因素,而且涉及市场猪肉价格稳定等问题,济源市法院立即引导农牧公司依法申请先予执行,执行部门随即出击,制定“严防疫情、外部威慑、和解为主、柔性执行”方案,连夜组织精干力量奔赴山西省夏县。在夏县法院、当事人所在村委的见证下,济源市法院执行部门组织双方就生猪交付、费用补偿、退还押金等进行和解,将应交生猪悉数归还农牧公司,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不仅要有速度,更要有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对于增强企业家财产财富安全感,充分发挥企业家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意义重大。

  在济源市某开关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为落实重整方案,开关公司依法就济宁某物资公司等16家企业所欠货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开关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济源市法院分别申请执行上述16起案件。济源市法院结合疫情防控态势,迅速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立即对被执行企业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控;二是及时制作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分别向16家被执行企业邮寄送达;三是没有立即采取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只对企业的个别账户采取了必要的冻结措施,保证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16起案件,平均用时24天,执结到位42万余元,济源法院执行法官以司法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的涅槃重生创造了条件。

主办: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济源市电子政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