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公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14 | 来源:SRC-27800719 | 点击量: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9年2月21日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涉及8大类34项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随着整改工作的推进,全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功能得到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今年我市从5月份开始连续3个月PM2.5月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二级标准,并再创历史新低,7月份济源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 

  在整改任务推进中,我市专题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4项问题,印发了《济源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济源市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台账》(济环攻坚〔2019〕55号),列出了34项整改措施的清单,建立例会商讨和旬报制度,按周调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市级领导多次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我市以2019年5月份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照核查情况,再次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自查整改,组织召开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对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事项。会议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会后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标准立即开展整治,对要求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落实,收集完善相关整改支撑材料。经过有效的整改,截止2019年9月按要求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报告时,34项反馈意见中,15项全面完成整改、9项基本完成整改、10项正在按时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巩固环保督察成果。在巩固前一阶段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任务,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对需要在2019年底和2020年以前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实行台账管理、清单销号,确保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实行督察交办和清单销号制度,采取领导分包、部门负责、挂牌督办的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销号,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方式,持续跟踪报道、公开发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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