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3 | 来源: | 点击量:

201861日至7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20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河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改办〔20181要求,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市认真对照《河南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自觉,突出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

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结果导向,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加快办结;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抓紧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因素,在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解难题。

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整改,严禁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整改目标

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36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2020年,全市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降至45%以下;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降低13%;铁路货运量增加532万吨。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9年,PM10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定指标要求;蟒河、沁河、济河、黄河、小浪底水库南山五个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省定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和《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36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级各单位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济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党委 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依托市委党校等平台,在教育培训中加大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比重,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三期叠加”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内容,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源头严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实更严格的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政策标准和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实施过程严管,落实绿色环保调度、排污许可、生态补偿、“三员”管理等制度,完善用电用气的价格机制和补贴政策,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等机制。强化后果严惩,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考核办法,落实《济源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济源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三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役,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加快老旧货车淘汰报废,实施清洁油品行动。打好城乡扬尘全面清洁攻坚战役,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国省干线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清洁水平。打好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攻坚战役,提升监测监控和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应急预警管控,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

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着力推动结构调整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推动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转型发展,加快钢铁、水泥、焦化等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实施物流、旅游、健康养老等行业转型发展规划,扩大科技服务、数字创意、跨境电商等新兴先导产业规模,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到202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35%左右。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落实《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坚决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加强天然气保障,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气化济源”水平。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升至7.5%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增加铁路货运量,积极争取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建材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根据现有路网结构和实际通行量,制定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告,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加快推进绕城货运通道规划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通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集装箱联运,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

(五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贯彻落实《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1%以上。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严格执行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新建和续存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升级改造。

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持续落实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落实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控体系。开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守生态红线。将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作为河(湖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问责。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河南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程,规范填埋库区作业、垃圾渗滤液处理和运营管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达到600/日。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提高执法效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以长期作战、久久为功的态度和决心,坚持高位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向党中央、国务院、全省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由市长任组长的济源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主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二强化推进落实。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督办落实。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旬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全市。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整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建立核查评估销号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三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教育。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各部门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整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五强化工作统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改革等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济源市委、市政府负责的整改任务36项,其中“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0项(均为共性任务,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6项(均为共性任务,具体如下:

1.整改任务第1项:督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还不到位,推动整改落实还不坚决。河南省委、省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1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领导分包重点区域、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济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考核内容。(3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市委党校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4研究制定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责任领导:张战伟,石迎军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整改任务第2项: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督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全省钢铁、炼油等行业产能不大,不但不过剩,反而供不应求,无需压减产能。这些想法不仅不符合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要求,同时也制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改目标: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全面完成。

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着力解决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2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升领导干部对化解过剩产能全局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有关部门和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化解过剩产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3加强涉钢备案项目监管,严禁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贯彻落实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推动钢铁行业产能减量化发展。

责任领导:王惠民,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整改任务第3项:河南省虽然成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但很多工作由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的整改办公室推动,导致协调统筹难以到位。

整改目标:建立统筹协调到位、衔接沟通顺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晰、快捷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其他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抽调发改、工信、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责任领导:王惠民,卫祥玉,李拴根,俞益民,侯波,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整改任务第4项:整改调度、督办工作不够扎实。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整改进度,未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验收,截至“回头看”进驻时,全省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仅64%

整改目标:建立台账管理、调度督办、核查验收等工作机制,确保2016年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2018年“回头看”反馈问题按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调度、汇总研判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限期完成。(2各部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采取日常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3建立整改任务核查评估销号制度,通过责任主体自查自验、部门分口验收、市级核销等方式,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责任领导:王惠民,卫祥玉,李拴根,俞益民,侯波,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整改任务第5项:问责存在水分,“回头看”期间抽查223名处级干部问责情况,清单显示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整改目标:消除问责水分。

整改措施:(1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办提出的问责要求,逐一核查落实,坚决纠正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落实问责,同时对问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2加强以案促改,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张桂英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委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3月底前

6.整改任务第6项:2016年督察指出,地方党委研究环保工作很少,河南省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督察中一些领导同志谈到,部分地区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很少主动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常等到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媒体曝光、群众上访才会关注、解决。

整改目标:提高各级党委(党工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频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

整改措施:(1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对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的决定事项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到位。(2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3各级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重大环境敏感区域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解决落实。

责任领导:孔庆贺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7.整改任务第7项:河南省整改方案提出,在2017年底完成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洛阳、郑州等段的整治,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回头看”发现,2016年、2017年,中央分别下达河南省湿地保护资金4300万元、4400万元,而河南省级财政仅分别投入230万元和2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投入更少。

整改目标:按照《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足额落实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2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予以积极支持,足额保障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保障湿地保护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王惠民,侯波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济源管理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8.整改任务第8项:河南省提出全面实施水污染攻坚,并在攻坚方案中列明2017年应完成重点工程237个,实际有72个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

整改目标:按照碧水保卫战安排部署,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工程。

整改措施:(12017年、2018年水污染攻坚方案中所列重点工程自查,健全工作台帐和销号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或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启动追责。(2持续加强督察督办、调度通报,将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列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对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9.整改任务第9项:“回头看”发现多数地方矿山整治工作无明显进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整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

整改目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1%以上;新建和续存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升级。

整改措施:1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任务。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机制和“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综合治理模式。加快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的《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济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3落实《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依法强制关闭的矿山,严格落实“两断三清一恢复”。(4落实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新建和续存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升级改造。5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于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恢复治理的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延期、交更、注销,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对于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将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领导:李拴根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相关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71%以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0.整改任务第10项: 2016年督察指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但督察发现,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290余个环境问题没有解决到位。

整改目标:完善各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包括市级水源地在内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查,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整改。

整改措施:(120196月底前,完成镇级饮用水源地的划定和报备。(2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要求,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情况和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保护区规范化建设。(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的督查督办、信息通报,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李拴根,俞益民,侯波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3月底前,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查和建立持续整改问题台账;2019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查和建立持续整改问题台账;2020年底前,台账任务全部整改到位。

11.整改任务第11项:部分问题“以停代改”。2016年督察与这次“回头看”重复举报问题达170件,督察组随机抽查21件,发现8件查处不实,占比近40%,涉及多个省辖市。在边督边改工作中,有些干部认为“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

整改目标: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重复举报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压实整改责任,严防污染反弹。(2对核查期间发现的“以停代改”、弄虚作假、不严不实、敷衍塞责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领导:王惠民,卫祥玉,李拴根,俞益民,侯波,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93月底

12.整改任务第12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整改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2在原有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落实水攻坚战考核实施细则,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3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水污染防治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王惠民,卫祥玉,李拴根,俞益民,侯波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3.整改任务第13项: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

整改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完成省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稳步推进。

整改措施:(12018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础上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22019年起,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参考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将耕地土壤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三类。3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4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具备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5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部门,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王惠民,李拴根,俞益民,侯波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4.整改任务第14项:确保饮用水安全。

整改目标: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整改措施:(1划定并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2定期监(检测、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3加快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小浪底北岸(济源灌区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卫祥玉,李拴根,俞益民,侯波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5.整改任务第15项:推进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省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实现产业集聚区污水应收尽收,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管网建设,确保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位。(2加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规范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放口,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各产业集聚(开发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6.整改任务第16项: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整改目标:到2020年,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非法倾倒、转移、处置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1落实河南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程。制定本地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全面落实《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重点项目建设。3建立整治和监管台账清单,持续开展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排查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非法堆存、填埋固体废物整治,依法依规监管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保障环境安全。4严格控制外省转入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禁止转入以焚烧、贮存、填埋为主要处置措施的危险废物。

责任领导:王惠民,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7.整改任务第17项:防范各类尾矿库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消除各类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1采取隐患治理、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闭库销库等措施,完成尾矿库治理任务,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增强尾矿库抵御环境安全风险的能力。(2全面落实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每年汛期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评定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完成预案的评估备案工作,定期对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3每年开展包括各类尾矿库在内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发现、排除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责任领导:王惠民,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推进

18.整改任务第18项:加大黄河湿地违规项目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

整改目标: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

整改措施:(1开展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排查,按照项目所在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位置、建设时间、是否属于民生设施等情况,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分别采取拆除恢复、整体搬迁、加强监管等措施。(2建立完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实施日常巡护制度,科学设置巡护路线,及时纠正、查处存在问题,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规项目。(3加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整改的督导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侯波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邵原镇人民政府,下冶镇人民政府,大峪镇人民政府,坡头镇人民政府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推进

19.整改任务第19项: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整改目标:全市河道采砂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效遏制,恢复河流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1持续落实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落实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采砂、运输、销售行为,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控体系。(2建立河道采砂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严防非法采砂现象死灰复燃。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日常监管。(3坚持分级负责、辖区管理,推动形成各级河湖长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河道采砂管理格局。将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河湖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纪依规调查处理、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李拴根,侯波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黄河河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0.整改任务第20项: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整改措施:1按时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落实情况和整改报告。(2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其他媒体栏目、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各部门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整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责任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

责任领导:宫鸣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1. 整改任务第1项:督察认为,河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够,缺少调结构、治污染必须壮士断腕的勇气;责任落实尚有欠缺,压力传导尚不到位,主动担当作为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后出现松懈情绪,工作有所松劲。

整改目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完成国家和省级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打好结构调整优化攻坚战役、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役、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役、城乡扬尘全面清洁攻坚战役、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攻坚战役,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攻坚方案,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3制定《济源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济源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张战伟,石迎军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济源供电公司,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整改任务第2项:传统行业整治不到位,结构性污染突出。河南省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6:47.7:42.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第二产业高出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8.9个百分点。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分别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943.932.91倍。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降至45%以下,服务业占GDP的比重35%左右,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

整改措施:(1聚焦传统行业整治,削减结构性污染。严控传统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落实河南省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发展工作方案,突出减量、绿色发展,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煤化工等低效落后产能退出。组织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企业技术改造“三大改造”,加快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引导传统行业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2聚焦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紧扣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合理确定区域工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积极发展节能、节地、环保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落实汽车电子、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5G、新一代人工智能、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环保装备和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3聚焦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强度,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领导:王惠民,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整改任务第3项:一些城市产业布局不合理。

整改目标: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改造、退城入园,城市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整改措施:(1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指导意见,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制定建成区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对标改造、关停、转型、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2严格按照城市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科学确定重污染企业清单和搬迁改造方式。对可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就地改造;对不能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退城入园;对不愿意退城入园或无力搬迁的企业,在符合城市环境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原厂房、土地就地转型转产,或依法依规实施关闭退出。(3鼓励支持企业搬迁改造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车间、绿色工厂、智能工厂和绿色园区。(4加大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程。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整改任务第4项:全省铸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入园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

整改目标:铸造行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企业生产行为更加规范,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1做好铸造行业企业“散、乱、污”清理整顿工作;开展铸造行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2严格落实铸造行业淘汰标准,支持推动铸造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落后产能。(3加强铸造行业备案管理,原则上禁止新增产能。

责任领导:王惠民,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整改任务第5项: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2.27亿吨,占能源消费比重的7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2个百分点,用煤结构调整推进迟缓,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降低13%;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明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7.5%

整改措施:(1落实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2019年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1500万吨。开展煤炭消费减量专项督导行动,重点对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全方位监察。(2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有序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和平原地区低风速平原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3加强天然气保障。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不断提高“气化济源”水平。灵活采取管道及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供气站等多种方式供应天然气。加快储气设施建设,2020年供暖季前,全市形成不低于保障全市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城市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4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和线损率。严控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热值。到2020年全市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

责任领导:王惠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6.整改任务第6项:河南省采暖季洁净型煤需求量在600万吨以上,目前已形成923万吨的生产供应能力,但推广使用不够,20172018年采暖季全省洁净型煤累计销售253万吨,仅占需求量的42.2%;且主要集中于焦作、新乡、洛阳三市,占销售总量的54%,产销不均衡的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洁净型煤产销平衡。

整改措施:(1开展洁净型煤能力建设“百日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河南省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等级对标评价办法,组织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全面开展对标提升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标准,规范整顿洁净型煤企业经营秩序。(2严格履行型煤生产企业建设备案手续,严禁未批先建,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对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备案和经营备案的洁净型煤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备案、未批先建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3推动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有序整合,鼓励规模小、标准低的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采取自由组合、资源整合等方式,在不减少洁净型煤总体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减少企业数量,提高生产规模。(4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使用洁净型煤的浓郁氛围。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7.整改任务第7项:散煤管控差距较大,督察期间,一些型煤生产企业实名举报,反映河南省推广洁净型煤统筹不够,建设无序,对劣质散煤取缔不力,导致洁净型煤销售不畅。

整改目标: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劣质散煤全面取缔。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散煤销售行为的排查取缔力度,坚决防止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2加大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洁净型煤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按照《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 341702017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对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处罚。(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查证核实的劣质散煤销售线索,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8.整改任务第8项:扬尘管控力度不够,污染贡献居高不下。国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组开展的20172018年采暖季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显示,河南7个传输通道城市首要污染源均为扬尘,贡献率为17%65%。河南省虽然出台“六个百分百”“一票停工”“黑名单”等扬尘管控机制,但统筹协调不够,精细化水平不高,工作时紧时松。20181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均降尘量为10.57/平方公里·月,“封土行动”结束后次月就反弹到15.58/平方公里·月。20185月检查发现,4589个施工场地中有2238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比高达48.7%

整改目标: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扬尘贡献比重逐步降低。

整改措施:(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实施城市公园、滨河湿地、社区公园、林荫路及城市绿道建设,增加城市绿色活动场所,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实施老城区增绿提质工程,利用墙体、立交桥、边坡和屋顶进行立体绿化建设,增加绿量,拓展绿化空间;利用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实施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等增绿工程,建设街头绿地和小游园。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每年新增20公顷以上,到202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强化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扎实推进现有绿地中黄土裸露治理,每年完成治理7.6万平方米以上,2020年年底实现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95%以上。(2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依据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3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4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加大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规范化管理,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5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

责任领导:李拴根

牵头单位: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9.整改任务第9项:部分路段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2019年,穿城环城公路、城市出入口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和旅游线路100%实现机械化清扫,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10”标准(道路每平方米浮尘量不超过10克,地表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2020年,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10”标准。

整改措施:(1增加养护保洁预算,普通公路路面清洁资金投入得到保障。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作业方式,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建立健全普通公路扬尘防治分段责任制,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2对穿城公路、城市出入口、重要环城公路段,机械化清扫保洁次数每天不少于1次;对重要国省干线路段和旅游线路,除日常保洁作业外,安排专项清扫保洁作业,每周不少于2次;对其他普通干线公路,除日常保洁作业外,每周专项清扫保洁不少于1次。开展普通公路养护集中行动,强化路面坑槽、破损严重路段的扬尘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做好路面维修保养和路面病害防治工作。(3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洗扫作业方案,遇到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急预案。

责任领导:李拴根

牵头单位: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0.整改任务第10项:柴油车污染问题突出,机动车监管工作滞后。河南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418万辆,柴油车约占21%,重型柴油车约46万辆。全省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年排放量近393万吨,约占全国10%,机动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2.5%90.6%,污染贡献日益凸显。

整改目标:严格新生产机动车管控,加强在用车污染防治,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整改措施:(120197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强化在用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对重型柴油货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依托遥感监测设施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对机动车停放集中场所按“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抽测;持续开展秋冬季期间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检查检测发现仍超标排放车辆,依法处罚,责令进行达标治理。(3推动重型柴油货车深度治理。加强对货运企业和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的源头化监管,对具备改造治理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督促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4严查高污染重型柴油货车。划定高污染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发布公告,明确国家第三阶段(含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及禁限行时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重型柴油货车,严禁排放超标车辆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环道等道路通行,对闯禁行车辆依法予以处罚。(5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老旧机动车,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现场查处,予以强制淘汰。

责任领导:李拴根,俞益民,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1.整改任务第11项:河南省是少数没有省级机动车污染专门管理机构的省份,多数地市和县区无机构、无人员、无装备。

整改目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作标准,完成机动车污染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和装备配备。

整改措施:(1结合机构改革,在制定生态环境部门“三定”方案时,统筹考虑相关内设机构设置,成立或明确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的专门机构。(2开展机动车污染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加强装备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王惠民

牵头单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机构改革结束前完成

12.整改任务第12项: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少、超标检出率低、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较为常见,机动车污染治理基础差、能力弱,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整改目标:增加路检抽检比例,理顺处罚程序,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机动车污染治理能力。

整改措施:(1加大路检路查处罚力度。利用公安检查站、交通超限检测站实施联合驻站执法,建立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环保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或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重型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处罚。对由相邻省份省界道路驶入我市境内经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外埠重型柴油货车,发现后将相关违法信息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管理部门,转交车辆登记地进行处罚。(2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每个尾气检测站点根据车流量不同,配备不少于3台尾气检测设备,每台检测设备应保证2名以上操作人员,提高检测效率。明确重点检查检测车辆,严格排放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保持检验仪器正常使用。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责任领导:李拴根,俞益民,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3.整改任务第13项: 一些机动车检验机构主要以营利为目的,检测不严格甚至作假以提高检测通过率。

整改目标: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运营更加规范,检验数据造假行为全面杜绝。

整改措施:(1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整治行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证书等处理,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2实施机动车检验过程全公开,在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办事业务大厅设置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外观检验视频及检验结果。环保部门通过机动车监测监控平台远程查看,对检验机构的检验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责任领导:俞益民,李红念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4.整改任务第14项: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

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1完善整治标准,坚持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对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列入整改提升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开展乡镇(村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活动,建立市、镇(街道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3建立完善涉污企业属地网格监管责任机制、部门审批督查检查责任机制、有奖举报机制。(4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导致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重反弹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5.整改任务第15项:优化运输结构。

整改目标:逐步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力争通过三年集中攻坚时间,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

整改措施:(1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增加铁路货运量,积极争取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煤炭、钢铁、建材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2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根据现有路网结构和实际通行量,制定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告,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加快推进绕城货运通道规划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通道。(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集装箱联运,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

责任领导:王惠民,李拴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

  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6.整改任务第16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

整改目标: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建立,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大幅削减。

整改措施:(1发挥集中供热优势,确保城区集中供暖设施按期投入使用,减少城区散煤用户数量。积极推动“双替代”,确保电取暖、气取暖设施到位和补贴到位。(2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或者放假、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相应措施。(3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实施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量、用电量数据实时共享的监管机制,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努力降低污染级别。(4加快完善监控监测体系。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快全市乡镇环境微型空气自动站建设,具备条件的涉气企业建设自动监控设施,建立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管理系统,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水平。

责任领导:俞益民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气象局,水利局,农牧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济源供电公司,燃气供应企业,市广播电视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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