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27批2号)
2018年7月2日
济源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58
反映情况:济源市引进的类似铅冶炼企业污染环境;龙泉湖缺乏有效管理,有垃圾和臭水。
调查核实情况:6月26日,我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关于引进类似铅冶炼企业问题,近年来,我市依托3家铅锌冶炼龙头企业,引进有色金属下游深加工企业,促进产业链产品链同步提升,此类工业项目选址集中在产业集聚区和规划产业园区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和环保要求。关于龙泉湖垃圾和臭水问题,我市已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第13批2号(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20058)案件办理结果中进行了公示。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商务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引进的有色金属下游深加工企业,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发生。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审查,坚持高端取向,积极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企业”,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