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21时45分,我市接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33批10件信访举报件,其中涉噪音1件,大气、噪音3件,大气、其他污染1件,水、其他污染1件(带*),生态1件,水、土壤、大气、生态1件(带*),其他污染2件。举报件签收后已第一时间转交办理。
特此公示
济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