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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
时间:2018-12-21 | 来源: |点击量:

  1220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战伟主持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济源市目标考核办法》《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济源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济源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全市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内涵实质,认真总结宣传我市改革开放40年来的改革发展成果,增强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方向,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定不移把我市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结合济源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改革效能,以更大的勇气、更大的力度、更大的决心,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通过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会议指出,开展年度目标考核是市委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创新领导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要合理设置考核内容,体现目标考核的科学性。聚焦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覆盖全面,把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体现目标考核的客观性。做到全局与局部并重,“显绩”与“潜绩”并重,结果与过程并重。要扩大考核参与主体,体现目标考核的全面性。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加大群众评价权重,让考核结果组织认可、群众认可。要正确运用考核结果,体现目标考核的导向性。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考核激励担当、激发干劲、引领发展。 

  会议强调,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推进环境监测领域改革、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监控,对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意义重大。要构建责任体系,建立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约谈整改、“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追溯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活动全过程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双随机”检查和监管手段,加强联合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严格惩戒措施,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会议指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环保理念,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效解决企业污染或破坏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要按条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开展评估鉴定,及时开展赔偿磋商,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标志。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对企业最普惠的福利。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号工程”,加快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要坚决履行承诺,全面兑现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持续改善政商关系、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等核心指标,扎实落实建设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等任务举措,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做好政策对接,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总结宣传,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我市成为企业成长的沃土、投资的洼地、创新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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