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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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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共设8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上呈下达及内、外有关事宜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会务、信息、工会、安全、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目标任务的制定和督促检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
  负责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全市各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保障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等。

人事教育科
  负责组织机关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配合局党组做好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人员的工资晋升和日常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考核、任免、调配录用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劳动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团组织管理和局系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审计工作,通过检查和督导的形式保持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定期清查,做到帐实相符,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网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系统,查处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违纪案件,确保基金运行;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职业技能开发科
  制定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总体规划、职业技术培训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推行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章、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企业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与考核;负责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安置等技工学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社会培训机构。

劳动仲裁科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工作;拟定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企业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的劳动保障争议案件和全市重大、疑难劳动保障争议案件;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劳动保险监察科
  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审查工作,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受理群众举报并对符合事实的举报案件立案查处,参与跨地区劳动保险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社会保险科
  负责全市企业职工的正常离退休、因工致残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和因病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自然增长及调整;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工龄的认定和离退休待遇的审核工作等。

劳动就业工资科
  负责制定全市劳动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交流、跨地区人员流动、政策性安置以及企业定员定额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管理;负责全市企业老工人退养及煤矿井下工农转非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和确保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部队转业军官随调家属(工人身份)的安排工作。
   负责全市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负责对企业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工资分配制度;负责企业基本工资日常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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