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0020-1752-2020-21505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时间:2020-12-02
- 撰写时间:2020-12-02
- 发文字号:济管教体办〔2020〕95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教体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现将《教体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30日
教体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教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生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火灾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师生生命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2020年12月25日前,各学校尤其是林区学校,要全面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目标、值班值守、宣传教育、预案管理情况,加强对师生的森林防灭火宣传,上好一节专题教育课,确保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学生的排查、专门教育和监护工作。严禁组织和鼓励学生上山扑救森林火灾。要教育学生在发现森林火灾时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消防报警电话“12119”。
(二)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
全面梳理前期消防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
(三)开展学校设施设备和场所的集中排查
立即对学校、幼儿园电气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燃气设备等和学生宿舍、电动车充电场所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
(四)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认真检查消防通道标志、标识施划情况,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和疏散通道集中清理行动,整改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突出问题,及时制止遮挡、占压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
(五)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严控消防安全风险。各学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工作职责,分岗位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积极应用“钉钉”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建强微型消防站。学校要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和器材,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六)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工作
各学校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4课时)、教材、师资、场地”。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培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6日前)。各学校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学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学校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责任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工作台账化、节点化,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无遗漏、无盲点,全面推。
(三)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区教育体育局将森林防灭火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加强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约谈,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在2020年12月10日前报森林火灾宣传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在2021年全国“两会”后5天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